中纪委:禁止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干这6种副业!


一是以权谋私“揽私活”,违规经营商业、兴办企业。
利用“公家”资源结交的社会关系“揽私活”,拿着国家发放的薪酬在外“挣快钱”,就是以权谋私、公权滥用,根子在于思想上没有厘清当官与发财的界限。
其形式主要有:个人独资经商办企业,与他人合资、合股、合作、合伙经商办企业,私自以承包、租赁等方式经商办企业等。拥有非上市公司(企业)的股份或者证券,在国(境)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,本质上也属于违规经商办企业。经商办企业的主观目的是获取经济利益,而不论客观结果是否获利。
二是借“理财”名义违规圈钱,包括违规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。
《条例》明确了违反有关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,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、定向增发、兼并投资、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工作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的,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,给予相应处分。
三是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。
有偿中介活动,是指以营利为目的,通过为销售方和购买方、服务人和服务对象等双方沟通信息、提供便利而收取财物的活动。其违纪行为在客观方面须具备两个条件:一是进行了中介活动,二是谋取了利益。
四是违规兼职。
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、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,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、奖金、津贴、顾问费、咨询费等额外利益的行为。总而言之,党员干部兼职必须经批准,而且不得取酬。这里的“经济组织”和“社会组织”主要包括各种类型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行业组织、中介机构、社会团体等。兼任的职务既包括具体职务,也包括名誉职务。
五是“挂证” 取酬。
有些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考了职称后,挂靠职称证书给公司,比如会计证、统计证、建造师、电气工程师、消防工程师、土木工程师等等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正常的“挂证”就是违规的,若是出了问题,还要承担法律责任,比如会计师证、建造师证等。
六是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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